负责代表镇政府统一行使辖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权;负责依法履行镇政府法定行政执法职责;负责承接上级行政机关依法下放、委托给镇的行政执法权限,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;统一指挥协调辖区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,负责与市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;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管理、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;负责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。
负责文明城市创建、村镇建设管理工作;负责制订辖区公用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建设计划,监督、指导公用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;负责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;负责协调小区物业管理工作。
负责人:朱友家
工作时间:周一—周五上午8:00——12:00,下午14:30—17:30
办公电话:2280518
办公地址:张八岭镇司法所办公楼(原计生服务所办公楼)二楼209
邮编:2394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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